解约规定
有限公司人之森(以下称“本公司”)提供的旅游服务“导游带您游览名古屋”(以下称“本服务”的解约规定如下。如果与本公司签订本服务的合同,将视为同意以下条件。
1.使用人解约
由于使用人的原因而解约时,本公司将收取以下解约费。另外,与本服务相关时间全部为日本时间(格林威治时间+9小时)。
旅游活动开始7天前
不需支付解约费,所支付的导游费全部返还。
旅游活动开始6天至48小时前
需支付50%的违约金,返还50%的导游费。
旅游活动开始前48小时之内
需支付100%的违约金,所支付的导游费不返还。
2.发生紧急情况时的解约
利用本服务开始旅游活动之前,如果发生下列情况,即发生游客以及本公司都没有责任的事由,造成旅游活动中断时,不需支付违约金。所支付的导游费也将全部返还。
- 预计旅游当天天气情况恶劣时。比如气象厅发布警报(大风警报、大雨警报、洪水警报、大雪警报)时,或者估计发布警报时。
- 因发生自然灾害(地震、洪水等),无法进行旅游活动时。
- 因发生事故,计划使用的交通工具无法正常运行时。
- 因导游突然生病以及发生意外事故而无法进行旅游活动时。
3.旅游活动开始之后,因发生紧急情况中断旅游活动
使用本服务开始旅游活动之后,因发生上述紧急情况而不得不中断旅游活动时,导游费将不返还。
4. 因旅游活动中断而给游客造成的损失
利用本服务去旅游时,因旅游活动中断游客蒙受损失,无论中断的理由是什么,本公司概不负责,也不赔偿损失。